在年復一年的指責背后,是美國從未掩飾的霸權本質和對崛起中國的打壓之心。
4月底,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年度《特別301報告》,繼續將中國列入“重點觀察國家”,對中國過去一年里在知識產權問題上的措施等橫加指責。在年復一年的指責背后,是美國從未掩飾的霸權本質和對崛起中國的打壓之心。
霸權主義色彩
“特別301條款”起源于美國《1974年貿易法》,創設于《1988年綜合貿易競爭法》,歷經數次修改,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廣泛的自由裁量權,對其認定的“拒絕對知識產權提供充分和有效保護或未能提供公平市場準入”的國家,暫停貿易優惠、征收關稅或其他進口限制,成為美國擴大海外市場和維護產業利益的強大武器。在WTO框架下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生效前,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在處理與知識產權有關問題上,曾對多個國家和地區啟動“特別301條款”調查程序,將單邊制裁用作施壓籌碼,迫使貿易伙伴作出讓步,幫助美企鞏固技術和市場壟斷地位,維持高新技術的決定性優勢。
而在WTO成立、TRIPs生效后,以一國國內法評判他國知識產權政策、進行單邊調查、實施單邊制裁的做法本應銷聲匿跡,但美從未放棄這一武器。在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1999年4月30日發布貿易執法重點的報告之際,時任美國貿易代表巴爾舍夫斯基表示:“美國貿易法律對確保美國貿易利益至關重要。美國將繼續使用‘特別301條款’,保護美國知識產權。”
自1989年至今,美“特別301報告”的發布從未間斷,依據國內法將他國列入“重點國家”、“重點觀察國家”或“觀察國家”,時刻提醒他國不要“侵犯”美國的知識產權利益。在WTO爭端解決機制尚能運作時,大多數知識產權爭端還能請求WTO爭端解決機構裁決。在WTO爭端解決機制停擺的當下,美國國內法域外效力將不再受到多邊貿易制度的任何制約。
對華“特殊對待”
自1989年美國首次發布報告至今,被列入名單的主要是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而與美國發生爭端的發達國家或地區,如歐共體、日本、加拿大也曾一度上榜,但沒有任何國家像中國一樣,受到美國如此多的“特殊”對待。
在中國爭取“入世”的上世紀90年代,美頻繁對華發起“特別301條款”調查,施壓中國與之談判,先后簽署三個中美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為其產品打開中國市場奠定基礎,貫徹其“對華接觸政策”的政治意圖。
中國加入WTO后,即便中國遵守入世承諾完善國家法律體系,顯著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美國也未將中國移出“特別301報告”的觀察名單。隨著美中貿易逆差逐步擴大,美國更是無視中國取得的進展,甚至開始反思所謂“對華接觸政策的失敗”,對中國的抨擊日益激烈,乃至將中國科技進步歸之于所謂“盜竊美國核心技術”,并以WTO無法有效解決中國大規模違約行為為由,在WTO之外對中國發起“301條款”調查,對中國產品加征高額關稅,導致中美經貿關系一落千丈。
然而,在美國抨擊中國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同時,中國的營商環境在全球190個經濟體中的排名卻從2013年第96位躍升至2020年第31位。2023年中國美國商會《中國商務環境調查報告》顯示,過去五年中,美企認為在華運營存在知識產權泄露和數據安全風險的占比下降,超60%的美企認為中國與其他地區風險持平。
事實表明,美國“特別301報告”充斥著對華偏見,已演變成打壓競爭對手、凌駕于國際法之上的集中體現。而在地區主義日益加劇的時代,美國若要確保其在世界經濟中的長期競爭力,理應減少這種策略和單邊主義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