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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對國際關系學科研究的分類和定位。從研究對象分,國際問題研究大體可以分為三類:國際關系研究主要是研究群體互動,國別和地區研究主要是就單個國家或區域的行為進行研究,而比較研究則是側重比較國家或地區間的差異。從研究旨趣上說,國際關系研究又可分學理和政策研究兩類,前者目的在于旨在揭示普遍模式,強調理論的構建和證明;而后者則強調對理論的應用和預測的準確性。很明顯,外交政策研究屬于國別(區域)研究中的政策研究一類。
在對外政策研究中,主要存在四種類型的研究或調研。其一,人物調研,尤其領導人。通過對領導人個性、觀念、成長和從政經歷、意識形態的考察,把握他們在外交政策上的偏好。白魯恂的《毛澤東的心理分析》、安德森的《菊與刀》都是這方面的經典之作。其二,事件調研。主要是對即時性事件的研究,例如英國脫歐公投事件、烏克蘭事件等,這類調研的分析中要注意因果性,而深度理解則需要系統性的思維。其三,戰略調研,旨在深化對中長期戰略趨勢的把握。1969年四老帥的報告就是此類戰略調研的代表性著作。其四,動向調研,目的則在于發現新趨勢,把握新變化,其中也包括長期趨勢和短期趨勢。例如全球民粹主義的上升趨勢等。
在對外政策研究中,亨普爾的覆蓋率解釋模型、功能論解釋(目的論的解釋)被應用的比較普遍。例如,米爾斯海默《退回未來》就是比較典型地應用了覆蓋率解釋模型。另外,人文派主張詮釋的方法,要將人物和事件置于具體社會情境之中來加以理解。而在政策研究中,特別要注意其中的基本推理,包括演繹、歸納、溯因、反事實推理等。
此外,林民旺研究員就對外政策研究的幾種具體方法,包括比較方法、官僚政治分析、政府政治分析、理性分析、情景分析、結構系統分析、關系分析法都做了詳細介紹。尤其是文本分析法,要關注文本的發布時間和內容,微妙的變化和表述,往往在具體語境下都有具體所指和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