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研究》2015年第3期
【摘要】 《美國憲法》賦予國會對情報機 構的監督權。然而,九一一事件以來,美國國會很大程度上從情報機構的"監管者"變為"授權者"和"辯護者"。美國國會情報監督體制總體呈現"失靈"狀態。 美國國會情報監督"失靈"的深層原因在于情報監督體制趨于"碎片化"、情報活動的特殊性導致美國國會對于情報的高度依賴,以及國會情報委員會成員與"情報 復合體"的強大利益關切等。盡管在國內外輿論的壓力下,美國國會做出了推進新一輪情報監督體制改革的姿態,然而由于國會內部缺乏改革共識,國內民意分裂, 以及國會在情報監督上的實用主義考慮,國會加強情報監督的前景并不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