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土耳其是以農牧業生產為主的國家,城市發展緩慢。二戰后,尤其在土耳其共和國國父凱末爾當政的15年里,他發起了一場把土耳其推入現代化國家行列的世俗化革命運動,用民主共和國制取代神權君主專制,用城市和工商業化社會替代農耕經濟社會,使戰后土耳其掀起了一股洶涌的現代化、世俗化與城市化浪潮。土耳其從此進入了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時期。
由于土耳其政府主張把公共財富集中用于發展工業以促進城市化進程,于是工業生產集中的城市得到迅速發展,并推動了人口橫向的社會流動。大量農村人口涌入城市,使城市人口猛增,城市不斷擴展,伊斯坦布爾和首都安卡拉都成為了人口超過百萬的大城市。目前土耳其的城市化率達到了70%,城市生活正成為土耳其社會生活的主要載體。
土耳其政府認為城市化是 “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助推器”,城市的發展“優于工業化”。政府的激勵政策加速了城市化的發展,但是跟許多發展中國家一樣,土耳其在城市化過程中也產生了過度城市化、工業化與城市化脫節、城市化水平與城市分布差異大等“城市病”特征。過度城市化形成了充滿活力的現代化大城市經濟與相對停滯的傳統農村經濟相對立的二元經濟結構。
土耳其城市化進程中也出現了區域間的不平衡問題。與中國相反,土耳其是西部地區的城市化發展水平明顯高于東部地區。西部地區的城市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一半以上。全國90%的工業企業集中于西部城市,政府對公共服務設施常年貸款的70%以上也投放在西部地區。西部地區地理位置和自然條件都比較優越,靠近歐洲和北非,對外經濟與文化交流方便,那里的居民一直有城市生活的傳統。東部地區地處內陸的安納托利亞高原,歷來為小亞細亞社會經濟發展的邊陲地區和軍事前哨,城市的建立多出于軍事目的,經濟作用不大。為縮小東西部差距,土耳其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1923年建國后特意將首都定在安卡拉,以吸引工業企業逐漸向東部發展。上世紀60年代后,又將一些東部主要城市定為 “潛在發展中心”,增加在這些城市的投資,對到這些城市工作的人員和私營企業提供額外津貼,乃至減免稅收。這些傾斜性措施有效促進了東部城市的發展,也吸引了大量農民的流入。
城市人口的過快增長帶來了住房緊張、環境污染等社會問題。于是,土耳其政府開始限制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后來又成立了國家住宅發展管理委員會,通過改造、清除和預防等三項步驟與措施來規范、整理違章建筑。首先是使一部分已經存在的違章建筑合法化,并對其進行適當的改造。市政當局為這些地方的居民提供公共服務,迫使他們支付市政府和國家的各種稅費,從而將占地居民轉變為合法納稅人。同時,對位于優秀歷史建筑周圍的違章建筑予以清除,并通過適當放慢城市擴張的步伐來抑制違章建房的速度。
20世紀70年代,隨著城市化的迅速發展,城市在國家中的地位日漸重要,土耳其國民議會中越來越多的席位開始分配給大城市。此后,中央進一步將權力下放給大城市,地方政府獲得了更大的自治權。在此背景下,1984年土耳其政府頒布法案,賦予重組伊斯坦布爾市政府的權力,對涉及城市發展的主要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項目進行戰略性規劃,對大城市制定總體規劃。自治權的增加,使地方政府除了提供有效的城市服務之外,還在選民與政策制定者之間架起了一個密切接觸的橋梁,強化了人民參與政治的趨勢。城市由此成為大眾基層民主的搖籃和發源地,土耳其的政治民主化進程獲得推動。
戰后的土耳其政府一直深信:解開“土耳其魔咒”(編者注:土耳其在建國后的近90年時間里曾發生過不計其數的軍事政變,這一現象被人喻為“土耳其魔咒”)的鑰匙在于發展經濟及推進城市化,并輔之以適當的教育。一旦土耳其廣大落后地區的農民逐漸富裕起來,過上伊斯坦布爾式的多元化現代城市生活,他們就會慢慢放棄傳統的宗教偏執,轉而支持自由的世俗政治,最終使國家走上西方議會民主道路。今天看來,土耳其的這一追求基本實現了,只不過稍微偏離了西方民主模式,呈現出的是具有土耳其特色的伊斯蘭民主。
(作者羅愛玲系上海社會科學院國際關系研究所副研究員)
來源:《解放日報》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