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以法國為首的多國部隊對利比亞展開軍事打擊,激起國際社會一片質疑聲,大致集中于以下幾點。
法英美等西方國家能對主權國家進行軍事干預嗎?
利比亞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任何一個主權國家對國內反對派的叛亂活動是有權利和義務去平息的,這是該主權國家的內政,其他國家不該也不能對此指手畫腳,更不能以此為理由悍然動武。法英美等西方國家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利比亞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同樣是政府軍鎮壓國內騷亂,美國對巴林采取默認態度,卻偏偏對利比亞狂轟濫炸,這不是雙重標準又是什么?
設禁飛區決議怎么被“偷換”成空襲利比亞的決議?
3月19日,在美國、歐洲和阿拉伯國家等多國領導人參加的巴黎峰會上,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設禁飛區的決議被偷換成一個授權動武的決議。這顯然是有悖國際法的。按照國際法規定,在一個主權國家設立禁飛區的主要目的是限制政府軍的空中優勢,防止其利用空中力量對反對派或平民進行空中襲擊,以釀成人道主義危機。因此,第1973號決議絕不是動武的合法授權書。西方聯軍對利比亞的軍事行動已經完全超出了聯合國的授權,把聯合國授權禁飛擅自變成了對利比亞發動軍事打擊。這不啻是對聯合國權威的挑戰。
西方聯軍的軍事打擊能實現利比亞的和平嗎?
應該說,這次軍事行動發生的背景頗為復雜。一方面,利比亞反對派率先向政府發難并攻城略地,另一方面,利比亞政府軍隨后進行反擊并逐漸收復失地,反政府武裝漸漸難以支撐。法英美等西方國家在這一情勢下的出兵可謂亂中插手。這非但無助于實現利比亞的長久和平和穩定,只能使局勢變得越來越糟,最終可能導致利比亞的長期內戰與分裂,甚至可能出現索馬里式的無政府狀態。
(作者為上海社科院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