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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鳴:中美人權對話:須從中國焦點轉向雙邊和多邊議題

     

    中美兩國第15次人權對話將在513日到14日在華盛頓舉行,這是奧巴馬當選美國總統以來,中美雙方首次舉行人權對話。中美人權對話從1990年展開,到2002年底為止,共舉行了13次對話。20043月,由于美方不顧中方強烈反對,執意在聯合國第60屆人權會議上提交反華提案,破壞了兩國人權對話與交流的基礎,中美人權對話被迫暫時中止。之后中斷了6年多,直到2008年中期雙方才重新展開了一次對話。

    從過去14次的對話情況看,雙方在人權問題上的認識有著很大的差異,對話并沒有真正消除這種分歧。造成這種對話無法取得進展的根本原因是:美國認為自己是人權道德的楷模和指導者,中國被視為是一個需要糾正其人權實踐錯誤的國家。由于美國人是帶著這種自以為是的優越性來參加對話的,所以對話具有先天性的不平等。而深層的原因還有:

        首先雙方的政治制度和價值觀有著巨大的差異,這使得雙方對人權的標準、內容有著不同的理解。雖然,兩國都表示尊重人權的普遍性,認為所有人權都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聯系的。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反映在《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其他相關的國際文書中。但是,中國對人權的尊重主要是放在人民的生命權、生存權、發展權上面,強調個人權利(包括政治權利)的行使應該受制于國家的政治制度規定和社會穩定需要,需符合中國的文化、歷史、宗教、社會制度特質以及發展水平,個人政治權利原則上從屬于集體權利。與此不同的是,美國是以西方的民主制度為基準,強調個人在政治上權利的優先性,包括言論、獲取信息、組織團體、參政、宗教信仰等

       其次,由于這種不同的認知和美國久已存在的成見,使得一旦中國發生宗教、互聯網管理、對違反中國法律的活動采取司法行動、對少數民族地區暴亂進行打擊等事件時,美國政府、媒體就會習慣性地把其歸結于中國的人權問題。而中國則認為我們在人權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展,評價一國人權狀況應堅持全面和發展的眼光,人權問題是美國制造出來的偽問題。

        其三,美國要求中國解決的一系列所謂的人權問題,往往牽涉到中國的主權、政治制度和政治與社會穩定,以及中華民族的統一。所以,中國不可能按照美國的要求和認識進行改變。

        其四,中國認為美國在人權問題上奉行著雙重標準,以高標準對待國外的人權問題,對于其國內存在的種族歧視、警察濫用權力、外來移民的權利保障、公民參政權的資源獲取的不平等等問題采取了漠視的態度,視之為正常的社會現象。特別是其利用反恐戰爭和人民對國土安全的擔心,嚴重踐踏有關俘虜的國際人道主義法律,對俘虜濫用刑罰,在國土之外搞法外審訊等。另外,美國至今沒有參加一些重要的人權國際公約。

    當然,這種對話對兩個大國又是非常必要的,人權問題是中美關系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的發展狀況將與其他問題有著交互的影響。總體而言,對話在政治上的象征意義要遠大于其實質性的成果。第一,因為,通過對話可以避免對抗,否則美國等西方國家出于國內政治需要而不得不在國際組織內對中國進行譴責。這樣做既對中國形象帶來不利的影響,也會導致中國聯合發展中國家在投票中與西方國家對抗。這種對抗肯定對兩國都沒有好處,因為兩國急需在全球治理和雙邊復雜的經濟與政治關系上進行全面的合作與政策的協調,不希望因為人權問題而惡化雙方合作的氣氛。其次,通過對話,雙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對方采取某一特定政策的背景與原因,中國可以向美方介紹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公正及改善人權等方面的具體舉措,幫助美國人了解中國的文化背景和特殊的國情,也有助于雙方在一定范圍上調整某一政策實施的方式和時機。

    中國從不諱言其司法制度、法治環境和人權保障仍然存在問題。所以,國外建設性的批評與建議會促進中國在這些制度方面的完善,同樣,中國也樂意接受有關政府性國際組織的公正的監督和學習先進的法治經驗。20091213日雙方舉行的首屆中美法治與人權研討會就是兩國領導人對話的結果。

    奧巴馬上任后,由于其來自于少數族裔和有過在印尼伊斯蘭國家生活過的背景,所以對其他國家的文明抱有一定程度的理解,這也導致了美國對華人權政策在整個對華政策上的排位有所置后。但是,對華人權政策始終從屬于美國對華的大戰略,它是其中的工具,它也是一面反映美國民意的鏡像。隨著今年美國逐步走出金融危機的困局和準備通過調整其不平衡的經濟結構來鞏固其世界領導地位,它在對華政策上也傾向于有選擇的強硬。在對臺軍售、美國總統會見達賴喇嘛、逼迫人民幣升值、應對谷歌撤離中國問題上都反映了這種趨勢。因此,預計這次中美對話將討論宗教自由、互聯網管理以及法律制度等有關議題。美國把重點放在網絡自由上,是因為它關系到美國在網絡信息方面的優勢,也有關美國眾多的網絡與軟件大公司在中國市場運作的利益與自由度,更重要的是,美國需要利用各種流行的網站擴大對中國青年的文化與政治影響。美國關心中國的法律制度,表明看是因為隨著中國這幾年群體事件大量發生,個人維權與法律工作者在提供法律咨詢方面遇到了一些政治障礙。但實際上,美國是希望中國出現一批能夠獨立于國家政治與司法制度管轄的法律人士。

    對于這次對話,一方面我們不能持過高的期望,它仍然是一次各說各話的政策交流,在目前階段它無法實質性地突破雙方的政治底線。另一方面,只要兩國官員能夠本著平等、相互尊重、務實、互諒互讓、求同存異、先易后難的精神參與討論,這種對話仍然是有一定意義的。其基本前提是:美國不應在國際場合以人權問題對中國橫加指責,或在雙邊關系中動輒使用人權問題對中國內政進行施壓。

    與過去相比,雙方仍然可以在一些非美國設定的具體議題上找到共識或增進了解。如美國在發表國務院人權報告方面,能否增加其他國家批評美國的內容;報告在有關中國部分中能否更客觀地轉引中國人權方面的進展和變化的報導,減少道聽途說或推測的消極內容;中國在互聯網管理方面可擬訂更法律化、人性化、開放性的規則;雙方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工作方面,包括 “普遍定期審議機制”的工作中可以加強磋商與溝通,避免議事中的雙重標準和過度政治化的傾向。雙方也應尋求改進人權理事會在某些領域工作的方法與程序,使之更加符合相關決議的條款和精神;對于根據《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而成立的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限,雙方也可以進行磋商,形成共識;雙方可以在人權問題上進行共同研究,形成既反映普世價值觀,又能適度照顧發展中國家國情特征、發展階段,也能對西方國家的內外政策進行公平評判的共同人權標準和定義;兩國也可以在提高發展中國家人民的生存、發展、教育與公共衛生的能力方面建立合作機制。

    (作者:上海社會科學院亞太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東方早報》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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