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認為“社會排斥“概念成為研究貧窮和剝奪的主流理論,是對貧窮概念的超越。因為社會排斥是多維度概念,涉及物質需要、社會參與等多個領域,著眼于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即社會成員如何在社會過程中被排斥在參與社會生活之外的。因此,社會排斥是一種結構性的缺乏機會,反映了經濟發展與社會制度之間的機制性斷裂。21世紀以來,社會排斥問題備受重視,并逐步成為歐盟的核心戰略目標,與歐洲日益突出的社會排斥現象有著密切的關聯。在歐洲各國從工業社會向后工業社會的經濟模式轉型過程中,發生了產業結構、職業結構和家庭結構的一系列變化,并出現了大量弱勢群體。與此同時,曾經讓歐洲國家引以為豪的高福利體制改革也明顯滯后于全球化和歐洲一體化下的經濟關系,更令社會排斥現象雪上加霜。鑒于歐盟在社會政策領域的有限權限,導致歐盟只能重點關注就業領域的社會排斥問題,也使得歐盟的社會排斥概念的內涵遠比學術界使用的社會排斥概念狹窄,一般被理解為勞動力市場問題和就業問題,于是“工作”問題的解決成了歐盟反社會排斥的重要核心內容,消除失業則是減少社會排斥的最重要路徑。
報告認為,反社會排斥政策直接推動了歐盟成員國反社會排斥事業的深入發展,促進了歐盟內部就業狀況的改善,推動了歐洲一體化和“社會歐洲”的深入發展。各位與會人員均表示,歐盟在社會政策方面所具有的一些特點,如:通過開放性協商方式形成目標和政策共識;實行標準化工程,確立共同指標來監測和評價反社會排斥的進展狀況;成立各種基金來作為推行反排斥政策的主要工具等都值得今天正處于急劇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學習,對于研究出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保障安全體系以及如何兼顧“公平和效率”、打破結構性排斥障礙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